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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介紹餐廳叫做Thor Bar﹐位於曼哈頓SOHO區﹑Rivington Street(BTW Essex & Ludlow Street)上﹐位於Hotel on Livington一樓的酒吧﹑同時也是餐廳﹐是我從日本的旅遊節目看到﹐也是第一次來的地方。當晚看完電影﹐想想離戲院也不遠﹐所以建議友人﹐前往Thor Bar。Thor是歐洲神話中﹐紅頭髮的大雷神的意思。
Thor內部裝璜以及音樂﹐整個萎靡到不行。如果有住在紐約的男性朋友﹐強烈建議你們約會的時候﹐可以參考這家酒吧﹐這裡簡直就是把妞聖品﹐而且上面就有房間可以開﹐只不過價錢似乎不菲就是了。
當晚的女服務生﹐是個年輕漂亮﹐奶膨腰束﹑卡撐硬叩叩(台語發音)的白人小妞﹐可惜我臉皮還沒練到那麼厚﹐不敢偷拍﹐無法一饗各位。
這是當晚點的小菜前餐﹐一個忘記名字的三色小菜。綠色的好像是某種瓜類﹐脆脆的頗爽口﹐黑色的是墨魚醬醃漬的花枝﹐白黃色的是辣味的干貝。至於那個紅色的櫻桃﹐是當晚點的調酒Manhattan裡面摘出來的﹔與我熟悉的朋友﹐或是從頭看過我日記的網友﹐應該知道我外出最常點的酒品﹐就是Manhattan。
我二十出頭的時候﹐一個大學學長跟我說﹐吃調酒曼哈頓裡面的櫻桃﹐會有新戀情﹐我也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﹖不過拿來拐小妞﹐好像還蠻煞有介事的。人家說﹐謊話說個一百遍﹐自己都會相信那是真的﹐因為我心裡有個人了﹐所以不需要新戀情﹐因此就把櫻桃取出來﹑擱在一邊。
就心理學學術來說﹐我好像是儀式行為蠻嚴重的人啊﹖
這是同行的食友幫我在酒吧內拍攝的照片。…果然與她所預測的一樣﹐我跟之前那幅在MOMA看到﹑Max Beckham的自畫像﹐越來越趨近類似了。
因為我怕肥﹐所以捨比較好吃而肥滋滋的T-Bone﹐照慣例點了瘦肉比較多﹐三分熟的Fliet Migmon。不過上面的醬汁是Foie Gras(鵝肝醬)﹐若是加上它的熱量﹐跑的了和尚﹑跑不了廟﹐還不如直接去吃法拉盛買東坡肉便當來吃算了。晚上回家﹑大概又要補跑個六﹑七公里吧﹖唉。
Thor的廚師真的很奢侈﹕連漢堡的醬汁﹐也是鵝肝醬。…友人分我一些漢堡來吃﹐裡面的蔬菜﹐不是傳統的生菜夾進去就了事﹐而是夾著熱騰騰的的水芹(查了一下資料﹐也有叫做西洋菜的)﹐這配菜的水芹居然是用炒的﹐醬汁也有淡淡的蠔油味﹔看來中式烹調﹐潛移默化地﹑也漸漸融入西方飲食之中。
酒足飯飽後﹐經過了一間叫做Laugh Lounge的酒吧﹐大約是Talk Show的表演場所﹔當晚表演的主秀﹐是Saturday Night Live(就是美國版的全民最大黨)裡面的主要班底演員之一。我雖然來紐約也住十幾年﹐但英文還是不怎麼樣﹐看電視的脫口秀﹐我自認頂多聽得懂六﹑七成而已﹐來這邊看秀﹐可能有點鴨子聽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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