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照片 012.jpg 

 

今晚發生了點事情﹐導致我必須買這個排骨飯+土拖魚羹﹐以及紅酒一瓶﹐合熱量1,700大卡有餘﹐來當宵夜壓驚一下﹕

今晚九點半時﹐照慣例外出慢跑﹐由於今天攝取的熱量不算高﹐本來想隨便跑個二十來分鐘﹐然後散步湊足一小時即可﹐讓膝蓋休息一下。大概跑到離開家裡兩英里遠的地方時﹐忽然有個傢伙出現﹐叫住了我﹕

他大概是四﹑五十歲上下﹐身材稍微矮我一點﹐肚子雖大﹑手臂也頗壯碩的傢伙﹔身穿灰色Polo衫﹐白色的運動短褲﹐白鞋白襪﹐脖子掛的粗金鏈條。…這是標準在混的人的穿著。當然啦﹐沒在混的人﹐偶爾也有人這麼穿。

我住的社區附近﹐有不少義大利﹑希臘﹑猶太移民﹐不過聽他口音很標準﹐是Local的美國白人。

「不好意思﹐你住在附近嗎﹖」﹐他露出微笑問。

「離這裡有點距離﹐有什麼我可以幫到你的嗎﹖」﹐我家離開這個地點﹐其實不會很遠﹐不過跑步也得十來分鐘才到得了﹐所以也不算說謊。

「是這樣的…我住在長島﹐在這附近辦事的時候﹐結束後才發現皮夾﹑手機﹑車鑰匙﹑甚至香煙都放在車子裡面了﹗」﹐他客氣地問我﹕「我想跟你借點錢﹐買個薄尺﹑自己翹開窗戶﹐不會很麻煩的。我拿到錢包﹐馬上會還給你的。」

騙‧肖‧仔﹗﹗

辦事會不隨身帶皮夾或手機嗎﹖何況﹑回去你辦事的地點找人不就結了﹖管你是公事﹑家事﹑還是出來偷情找雞嫖女人。

所以我摸摸身上﹐然後跟他說﹕「不好意思﹐慢跑的人是不會帶錢包的﹔我回去家裡後﹐再幫你打電話吧﹖」

「哦﹖沒關係﹐我可以跟你一起走過去。」﹐他立刻這麼回答。

聽到這種回應﹐真是令人頭皮發麻﹗…我現在忽然可以體會﹐年輕的時候﹐自己熱心要送不怎麼熟的女孩子回家﹐對方為何會驚恐地拒絕了﹖(哈哈﹑唉…)

「我家離這裡﹐跑步也要三十分鐘﹐你呆在這裡等就好。」﹑「不要客氣啦﹖我陪你過去沒關係。」…馬的﹐這麼盧是怎樣﹖非搶劫我不可就是了嗎﹖

「我儘快跑回去﹐你就在這裡等一下下吧﹖」﹐於是我不再理會他﹐立刻轉身拔腿就跑(不過還是會回頭看有沒有人﹑車跟蹤我﹖)﹐用比平常還快一倍的速度﹐不是跑回家﹐而是先跑到人多車多的大馬路上﹐然後直奔大龍鳳武館。所以今晚跑步的時間﹐大概總共七十五分鐘﹐比平常多燃燒將近1,200大卡。


大龍鳳眾家好漢﹐聽完我的經歷﹐小虧了我一下。不過我相信﹕Better Safe Than Sorry﹑小心駛得萬年船。

我十歲習武﹐至今將近三十年。…連我都這麼小心﹐我真的建議各位親愛的朋友﹕出門在外﹑小心一點。

所以請大龍鳳的某位學員﹐開車送我回家之前﹐順路先去這裡的某家台菜餐廳﹐買了上面的宵夜﹐回家慢慢享用﹐跟各位朋友分享。因為今晚燃燒熱量超標﹐所以可以吃這麼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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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enohyea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