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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個禮拜﹐教堂彌撒後﹐神父問大家說﹐有沒有12月生的﹐上來去拿花﹐所以我就不要臉﹐上去拿了這兩朵玫瑰。我有幸與主耶穌基督同一天生日﹐再過不久﹐我就是四十歲了﹔我好像沒有感覺﹐又好像有點感觸﹕

網路上我用的名字叫做小沈﹐也就要變成老沈了(我一直覺得40歲以後就是中老年人)﹐所以叫我小沈的﹐請改叫我老沈﹔叫我小沈哥的﹐請改叫沈爺﹔至於喜歡仿古﹐本來就叫我沈爺的﹐可以改叫沈公了。…不過﹐我永遠都是沈大夫﹑沈師傅。

孔老夫子說﹐四十而不惑﹐不過我覺得﹐對我而言蠻不容易實踐的﹔明白這個社會﹐人與人之間是怎麼運作的是一回事﹐但有沒有意願去遵守人的規則﹐又是另外那麼一回事。

我倒覺得﹐與其說四十而不惑﹐還不如說﹕四十以後﹐人會催眠自己﹐人生不過就是那麼一回事﹐而不敢隨便改變價值觀了

我始終覺得﹑也相信﹐對自己與別人真誠﹐可以啟動特別而神秘的力量。真誠對人的人﹐或許可以聯結到天上﹐但卻不容易取悅於世間。為了保持可以與上帝溝通﹐為了讓自己的醫術﹑武藝更精進﹐所以我選擇誠於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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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是我17歲時照的照片﹐我外形一直就是那種老著等的傢伙﹔如果我沒記錯﹐好像也是生日前拍的。

我與老沈老闆﹑也就是我父親的關係﹐與其說是夫子﹑朋友﹐倒不如說是師徒的關係。他年輕的時候﹐吃了不少苦頭﹐經歷過二次大戰﹑國共內戰﹐來了台灣﹐還被抓去打823炮戰﹔以他有限的學歷﹐他可以經商作到他死前的成績﹐我個人是覺得蠻了不起的。

他在我小學的時候﹐便警告我﹐別太常跟我的小鬼同學混﹐所以我自10歲開始﹐就常常跟老爸跑婚喪嫁娶宴會﹐或是什麼同業工會的聚餐。我必須要說﹐這種教育方法是兩面刃﹐好處是我可以提早學習成人的社交模式﹐壞處是﹑我不知道怎麼打的心裡跟別人交朋友。

他拼命地教導我﹐他自認為做人處世的第七套燒餅﹐也就是他的心法﹔當時我覺得﹐這麼作很酷﹐然後使用這些技巧﹐讓我在小學﹑中學﹑高中﹐乃至於大學都很順利﹐但我沒有特別覺得開心。那種感覺﹐就好像你知道如何製作牛排﹐別人可能也覺得你很會作牛排﹐但其實你根本就不吃牛肉

我的外貌跟心態﹐都是老那邊等的人﹐我沒有童年﹐沒有青少年﹐甚至青年也少了一半。那個時候﹐拼了命地學習東西方的哲學﹐希望知道如何了解別人怎麼想﹖

我甚至在大學的時候﹐選填志願﹐也選擇了這一類的科系。但其實這種舉動很蠢﹐我只要真心地去交朋友就好了。就好像前面那個不吃牛排﹑卻很會作牛排的比喻﹐我只要去吃牛肉﹐自然就知道它的質地與滋味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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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上白玉京﹐五樓十二城﹔仙人撫我頂﹐結髮受長生。

我曾經跟初如長安城的李白一樣﹐被大都會的繁華震撼到﹐覺得只要待在紐約﹐就會得到幸運女神的眷顧。我大概來紐約只有三天﹐就決定要留在這裡了﹔那個時候﹐我根本不知道以後要作什麼﹐我只是很單純地對這座城市一見鐘情﹐所以想要留在這裡﹐永遠都不必離開。

我不是因為喜歡美國﹐所以才住在紐約的﹐我在紐約﹑只是為了紐約。如果紐約在日本﹐我就會去日本﹔如果紐約在爪哇島﹐我就會去爪哇島﹔如果紐約在馬達加斯加﹐我就會去馬達加斯加。

我曾經看過一部電影﹐叫做Sabrina。女主角有句臺詞說﹕「I met myself in Paris/我在巴黎找到自我。」。我也要說﹐我在紐約找到自我﹐慢慢地﹑擺脫老沈老闆給我的教育。

請不要拿政客的語言來套用我﹐說我不愛故鄉之類的。愛這種東西﹐本就是發自內心的﹔我的籍貫﹐是我老爸的出生地﹐我的出生地﹐是我老媽住產科醫院的地址﹐但我自己的身份﹐才是我自己所選擇的﹐不是別人給我的。

我選擇給我自己的籍貫﹑是紐約客。

 

我記得我來紐約﹐剛開始讀語言學校的時候﹐那個老外的老師﹐教我們的第一句話是﹕「Hey﹗I Want My Fucking Money Back﹗」。他有特別加註﹐作為一個紐約客﹐這句話會是我們日常最常使用的對話。…事實上是﹐雖然我未必需要這麼說﹐不過這種意見﹐似乎三不五時﹐是需要表態出來一下的。

我出發來紐約前沒多久﹐那個時候流行電視說書﹐我看了一個叫做上海皇帝杜月笙的系列。裡面的杜月笙說﹕「我在江湖上混這麼久了﹐見到社會上的人﹐出來跑的﹐不是為財﹑就是為色。」

很不幸的﹐直到今天為止﹐我好像還沒有見到例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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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初來紐約的時候﹐遇到一個給我劍術啟發很深的人﹐我叫他帶著長劍的男人』。我與他的關係﹐如果就傳統武術界的定義﹐其實是師兄弟﹐實際的年歲上﹐也只差十一﹑二歲﹐所以﹑我一直跟他保持亦師亦友的關係。

我自認為自己最好的武藝﹑就是劍法。我的徒手武術﹑氣功功法﹐以及各種兵器的技巧﹐都有那麼一點劍法在裡面﹐自然﹑我被他影響的非常深。

他很欣賞我。…他曾經說過﹐如果他有兒子﹐會希望我作為他兒子的師傅﹐因為我已經完全了解他的武功心法﹔對我而言﹐即使到現在﹐我一直覺得這是比掌門人﹐還要榮譽的事情。

當初我到紐約拜見他之後﹐他覺得我底子還不錯﹐所以問我說想學些什麼﹖我當時回答說﹕「只要你覺得是必須的﹑適合我的﹐即使從拉筋﹑蹲馬步重新學﹐我也願意。」。所以即使當時我的拳齡已經有14年﹐我被他矯正﹐重新拉筋﹑蹲馬步兩年整。

他有句自認為是名句的句子﹕「真功夫從根紮起﹐妙手法苦練而來。」。我覺得如果我武藝有什麼看頭的話﹐絕大部份﹑得力於那兩年重新鍛煉的基本功。如果我當時死要面子﹐不肯拉下練從蹲馬步開始重新練﹐我絕對不可能達到現在的成長。

不過兩年後﹐他告訴我說﹐我是繼任他的掌門人﹐當時我才27歲。我覺得恐怖的事情是﹐那些他親自把大的子弟兵﹐那些從六﹑八歲開始學﹐跟了他十幾二十年的人﹐居然真的不是我的對手。不過他也曾經跟我說過﹕

「小沈啊﹐以你的資質﹐當個克紹箕裘﹑庸庸碌碌的掌門人﹐其實是浪費你的才華﹐你應該要當開宗立派的祖師爺才對。」

他是一個天才型的武術家﹐除了他個人武術的造詣之外﹐我最不服氣的地方是﹕他可以教得出我﹐但我自己卻無法教出另外一個我。

老實說﹐除了武術的部份以外﹐我一點都不欣賞『帶著長劍的男人』﹐他是徹底的花花公子﹐徹底的爛男人﹐那種把同一個女人肚子搞大兩三遍﹐然後還是硬著心腸叫別人拿掉小孩的人。不過很不幸的﹐這個影響我僅次我老爸的男人﹐畢竟在模仿他武藝的過程﹐我也模仿到了一些些他的價值觀。

我記得我年輕的時候﹐好像比較喜歡胸部大的女人﹔不過認識他之後﹐我的品味變得跟他一樣﹐變成喜歡腿漂亮的女人﹐沒胸部也無所謂。

 

因為我以歧黃之術為業﹐所以帶著長劍的男人﹐曾經跟我作了這麼一個比喻﹕

「女人之於男人﹐就好像是藥。…藥不能當飯吃﹐所以千萬不要為了女人﹑要死要活的﹔但是我們總會有些時候會生病﹐所以身邊要屯一些女人﹐當作隨身藥物﹐用來治療﹑平衡身心。」

即使是今天﹐我不同意他的見解﹐也未曾見過﹐這麼恐怖的男性沙文主義者。我常常懷疑﹐這個男人有沒有真的愛過某個女人﹖

揣摩他的武藝﹐乃至於揣摩他的價值觀的過程(可以參考這篇文章看看﹐如果看不懂我的意思的話)﹐我覺得﹑我好像可以體會花花公子的想法。當然﹑因為我稍微會使用文字的技巧﹐所以我以下寫的東西﹐大概會是各位讀到﹐對於花心的男人﹐最美化的描述了﹕

「所謂花心的男人﹐只是喜歡旅行的男人。一個個女人的肉體﹑靈魂﹑行為模式﹐都是一個從未探險的景色。有的地點﹐非常新奇而引人入勝﹐像是拉斯維加斯一樣﹐你可能會想一去再去﹐但你不會選擇住在那裡﹐因為你無法長期負擔。有些地方﹐居住起來會很舒服﹐就好像你無聊而平實的故鄉一樣﹐但是你三不五時﹐還是會想出門短期旅遊一下。…也有那麼些地方﹐你聽人家描述﹐好像棒得不得了﹐但是你親自去過之後﹐絕對不想再去第二遍。」

這大概是對於小老婆﹑大老婆﹐最貼切的描述吧﹖即使讀我文章的朋友是女性﹐用您旅行的經驗﹐自然可以體會﹐我想表達的意思是什麼。

台北是我的故鄉﹐如果要我從此以後﹐就生活在台北﹐我應該也會覺得OK﹐只是我會覺得很無聊。我還蠻喜歡拉斯維加斯的﹐但那是個紙醉金迷﹑消費水準很高的都市﹐我沒辦法長期居住在哪裡。…但是紐約﹐卻兼具好玩﹑適合久居的兩個特性。


我是相信一見鐘情的人﹐日久生情這種東西﹐我覺得根本就是狗屁東西﹐是經過權謀﹑算計之後的產物。

如果你第一眼﹐就無法決定你是否迷戀﹐那麼就表示那個東西是馬馬虎虎﹑可有可無的。

如果我對40歲的我﹐有什麼特別的期許的話﹐我希望在各個方面﹐以及人生伴侶的選擇上(其實我覺得有遇到啦﹐只是對方不這麼認為而已)﹐都可以遇到我的紐約

I Met Myself In New York.

 

40歲以後的我﹐決定真誠地對待我週圍的所有人﹐因為我老爸﹑還有那個帶著長劍的男人﹐都是選擇死要面子活受罪﹐其實活得非常不開心的人﹐而我不想走那種路子。

感謝主﹐我心﹑似清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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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enohyea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7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