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是農曆新年﹐我們雖然照例開門營業﹐不過想當然爾地﹑生意清淡許多﹔我趁空閑時在看報紙﹐上面的頭條是﹕『飛刀﹑又見飛刀﹗殺人狂除夕之夜行凶…』﹐我不禁搖了搖頭﹐正所謂『歹年冬﹑厚肖郎』﹐這個被警方與媒體稱為『飛刀殺人魔』的兇手﹐在本市與鄰近縣市裡面﹐半年內已經犯下四十多起殺人案件﹕這些受害人男女老幼都有﹐特點是會被某種東西插進胸口或喉管﹑『一刀』斃命﹔剛開始的幾次案件真的是用刀子﹐後來呢﹐叉子﹑尖銳的鵝卵石﹑碎玻璃片﹑水泥釘﹐甚至與筷子都用上了﹔因為受害者沒有掙扎的跡象﹐而且這些傷口切口都很整齊﹐所以警方研判﹑凶器是用拋擲的方式侵入的﹐就像是傳說中的『飛刀』。
不過現場有留下些字跡﹐上面簡短地寫著這個受害者的『罪狀』﹑所以他們該死。這些受害者﹐也的確不少是有前科的人﹐所以警方也曾經由黑道尋仇的角度來查緝。
還記得『連續暴斃事件』裡面的老汪嗎﹖自從那次事件他已經升為隊長了﹐為了這件事情自然是一個頭兩個大﹐他本來想趁過年好好休息的計劃﹐當然也泡湯了﹔這晚他來我們店裡小酌﹐順便找找靈感﹕『Bizarre Lounge』向來充滿著怪異的事情﹐也難怪他想來此碰碰運氣。
「阿寶﹐我聽說你練過兩下子﹐這種射飛刀的技巧你會不會﹖」老汪邊說邊瞪著阿寶﹐巴不得阿寶最好就是那個飛刀客﹐這樣他就能趕緊破案﹐回家睡大頭覺。
「阿Sir﹐這你就要失望了﹐我對徒手武術自認練的還可以﹐不過兵器是馬馬虎虎﹐暗器我更完全不會﹔不過武術圈子就這麼大﹐我倒可以幫您打聽看看﹔只是您不要期望太高﹐因為不出名的高手很多﹐未必會在檯面上活動﹐至少以我現在所知﹐本地沒有擅長暗器的高手。」阿寶笑了笑說。…我跟老汪﹑也算是社會閱歷頗深的人﹐看得出來阿寶對此事應該是一無所知。
「也許那個殺人魔﹐真的純粹只是『為民除害』而已﹐汪警官﹑你有沒有想過﹖」一位坐在旁邊﹑自稱是方先生的中年客人問老汪說。
「我們現在是講求法律的時代﹐一個人有沒有罪﹑應該交給司法來判斷﹐不然要我們這些警察作什麼﹖」老汪顯然動了肝火﹐斥責了那位方先生。
「那麼司法真的有用嗎﹖這些有前科的人﹐假裝改過自新﹐出來以後﹑強姦的繼續強姦﹐打小孩的繼續打小孩﹐販毒的還是販毒﹐騙錢的還是繼續行騙﹔似乎一點都沒有改善嘛﹖」那位方先生點了根煙﹑接著說﹕「汪警官﹐你怎麼解釋這些東西呢﹖…所以我說﹐社會上有了這些『行俠仗義』的英雄﹐反而讓這些壞人比較收斂﹔我看新聞說﹐最近幾個月以來﹐犯罪率是不是下降了許多﹖」
「那是司法的問題﹐與我無關﹗」老汪幾乎要發飆地說﹕「你以為我不嘔嗎﹖有的連續強姦犯﹑花了我們一兩年的時間才逮到﹐結果法院一紙保外就醫就給放了出去﹐馬的﹗你以為我不想當古時候的名捕還是大俠﹐抓到後就給他們『就地正法』嗎﹖可是我們現在是文明社會﹐一切要照規矩的﹗」
這時候老汪的手機響了﹐局裡面說又有命案發生﹐而且正好就在我們店附近不遠處﹐所以老汪就急忙買單走人了。…方先生自顧自地繼續抽煙﹑淡淡地說﹕「這位汪先生是個好警察﹐雖然腦袋頑固了點﹐不過很盡忠職守﹔他說的對﹐很多時候﹑是法官輕判造成的錯誤。」
「方大哥﹐我敬你一杯。」阿寶突然神情嚴肅地乾了一杯酒﹐似乎像是看穿了什麼東西一樣﹐繼續說﹕「這個社會﹑有『包青天』就不會有『羅賓漢』﹐有『羅賓漢』就不會有『包青天』﹔我自己也是習武之人﹐我支持你執劍仗義的看法﹗」
那位方先生笑了笑﹐便乾了手上半杯酒說﹕「老弟﹐包青天跟羅賓漢又不在同一個地方﹐當然遇不到﹑哈哈﹗」﹐說完也買單走人了。…我聽得出來兩個人的談話有些不對勁﹑似乎話中有話﹐等方先生走了以後﹐我問阿寶說﹕「你覺得那個方先生﹐有可能是那個『飛刀客』嗎﹖」﹔
阿寶點點頭﹐指了指我們店裡面四個角落的攝影監視器﹕每個鏡頭上﹑竟然都插了一根筷子﹗後來調閱錄影記錄來看﹐在方先生一進門後﹐便全部故障了﹐顯然他一進門﹐就先把錄影器材毀去﹐所以沒有他的任何影像記錄留下來。
飛刀殺人事件﹐仍然繼續發生著﹔只不過後來的受害人﹐全部都是受理刑事案件的律師﹐與有輕判記錄的法官。
發表時間﹕ 2005-02-10 11:10:45
- Sep 28 Mon 2009 08:47
俠 客 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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