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哄了妻子睡覺,她跟我說:

「你的文筆是不錯,但大部分的主題都很無聊;但以一個普通的女生、只想爬網路看點輕鬆、或是有感覺的文章,會想看愛情之類的東西。」

已婚之前,我的確有一些些奇妙的經歷,或是聽來的故事;但是我回答說:「我可能年紀大了,忘記許多事情,現在也已沒有那種才情,寫不出來了。」。不過熬不過她的要求,所以我就寫了這個寓言式的系列。

我只能告誡一件事:很喜歡、與合乎這首歌詞描述的人,千萬別跟他/她結婚或交往,因為那個人太重視自己的空間

您或許不會有一個Ex的假想情敵,但他/她最愛的人是自己,您是永遠無法打敗這個情敵的。

 


 

「為什麼?」,妻子問。

因為我曾經就是這種極端重視自己的感覺、回憶、以及被制約的人,所以我以前搞砸了很多遍。

就好像俚語都說伴侶為「另一半/your better half」。....如果我的潛意識一直覺得自己好棒棒,別人都有些不太OK,需要被教育;那麼您覺得您還有可能會需要,或是被分配到個「另一半」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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