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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久以前(有十多年了吧?),當我還是高中生的時候,我在廣播上聽到一個節目,訪問民歌手邰肇玫,她對主持人說:

「你知道嗎?我一直很喜歡一首歌。你知道的,一般人喜歡一首歌,總會一直聽一直聽,最後終於聽到沒有那麼喜歡了,才會罷手。我很害怕,曾經這麼喜歡的一首歌,就這樣聽膩了;所以我規定自己,一個禮拜只能聽一次,到現在,也已經快十年了……」

我當時聽到這段話時,很是感動。

記得在小的時候,我很喜歡齊豫的歌「橄欖樹」,那時候不愛吃蜜餞啦、畫梅橄欖的我,聆聽著齊豫甘甘甜甜、空靈飄渺的聲音,總是想像著橄欖是甘甘甜甜的味道,長大以後的滋味,也是甘甘甜甜的味道。

一直到十九歲吧,我上大學後交的第一個男朋友,他是我的直屬學長,也是我們系上的高材生,有一次帶我去一家希臘餐廳,我才初次嘗到橄欖的滋味……澀澀的、油膩的、還有因醃漬而浸入的鹹味。

我把這些感覺告訴他,他只是點點頭「嗯」地回答,繼續埋首在他的烤羊肉串上。我那時心裡清楚,他不會是我要的伴侶。沒隔多久,我也的確和他分手,和一個作導演的男人廝混了一陣子。我把那時的感覺告訴他,他能體會我的意思是什麼,告訴我說:

「嘿,妳以前覺得橄欖是甜的,但是當妳真的長大之後,卻發現是澀的、鹹的。雖然成長的感覺和妳想像的不同,但是妳還不討厭就是了。」

為了他知心的這幾句話,我把第一次給了他。

後來我發現,他的感性與藝術氣習,其實和富商包養小老婆的銅臭沒什麼不同--如果一個男人腦子裡想的,只是哄妳上床,那麼用精心包裝的羅曼蒂克與情話,還是大剌剌地直接丟給妳一疊鈔票,其實沒什麼兩樣。每次他被我逮到和別的女孩子在一起,就會寫些情詩啦、寫首情歌來哄哄我。直到有一回,我又發現他和我們學校的一個學妹約會夜遊,他竟然連再寫一首新歌、一首小詩的才情都沒了,直接買了束花、拿了把吉他,到我住宿地方的門外,唱著那時候最流行的歌,優克李林的「認錯」,那時我才醒悟,我以前所欣賞的是他的才情、他給我的那個 image,而不是他的本人。

我在高中時,就了解自己 170 公分的佼好身材,和雪白纖長的雙腿,其實才是男孩子注意我的真正原因,只是基於禮貌,還有那時純純的校風,男生總會說是欣賞我的氣質、感覺、談吐、還有我學了十年的鋼琴(真是莫名其妙的理由)。和導演分手後才幾天,抱著賭氣叛逆的想法,我跟一個大我將近三十歲的有婦之夫交往,他也是第一個、一見面就稱讚我雙腿性感的男子。套句現代的名詞,我和他「援助交際」了差不多有一年的時間,我將他給我的饋贈,都存了下來,準備畢業後出國讀書,繼續去找我的「橄欖樹」。

其實他已年過半百,我和他作愛的次數,其實並不多,大部份的時間,我們多是出去吃吃飯、跳跳舞、陪伴他參加一些 party 。他的家人在香港,他是為了投資生意,而在兩岸三地當空中飛人的。比較特別、令人想像不到的是,他竟然喜歡一首民歌,是王夢麟唱的「走近你、離開你」:

當我需要想你念你,
我就離開你,和你分別;
當我需要看你聽你,
我就走近你,和你相遇。

我們獨處的時候,尤其是我們分開一陣子的時候,他就會唱這首歌給我聽。他低沉的嗓音,倒也神似 Frank Sinatra。而那段歌詞的意思,和以前聽到邰肇玫所說的那段話,不也有些類似嗎?我有一種遇到知音的感覺……。這讓我在作他小老婆的一年內,少了些許罪惡感。

其實他曾經和我提過,他想過要與他太太離婚,和我在一起的打算,不過我一直沒答應他。直到他送我到機場,我要到加拿大讀書的前一刻,他還拿出了個鑽戒,要向我求婚。那時候,我那根知識份子忠孝節義的神經,不知道為什麼突然發作了起來,我在機場當眾對他發飆,吼叫著要他別拿幾個臭錢來收買我。

他沒說什麼,眼光隱隱氾著淚光,轉過身去,離開了。

在溫哥華讀書的這兩三年,我好像才真正地履行單純的學生生活。在台灣時,雖然我極力隱瞞,校園裡總是會耳語著我和導演先生的戀情,還有後來穿著入時成熟的原因,所以多多少少和同學有層隔閡。

後來呢?談了幾場戀愛,畢業後在學校教書,結了兩次婚;我也從 Burnaby,搬到可以眺望 Lion Gate Bridge 的 West Vancouver。

 不要問我從那裡來,
 我的故鄉在遠方;
 為什麼流浪?
 為了我夢中的橄欖樹……

從穿著黃衫黑裙的少女,到長成而立之年的這十多年來,我也喜歡過好多的旋律、美酒和男子……。慚愧於當年對於那段話單純的感動,我總是把那種初次見面的怦然心動,像敗家子似地,一股腦兒地盡情揮霍掉。

不知道邰小姐是不是還愛著那首歌?小心翼翼地維持一週聽一遍的習慣?

我好羨慕她。





圖: Lion Gate Bridge, Vancouver, B.C., Canada

發表時間 : 2000/09/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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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enohyea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